近日,一起利用電商平臺“七天無理由退貨”規則進行詐騙的案件引發廣泛關注。被告人胡某在一年多的時間內,通過35個注冊賬戶頻繁下單高價商品,如硬盤、顯卡、奢侈品等,收到商品后扣下真品,用不值錢的物品包裝后寄回申請退款,再將扣下的商品在二手平臺轉賣獲利。
電商平臺發現胡某的異常行為后報警,警方迅速鎖定并起獲多件商品及未拆封包裹。檢察機關通過對胡某使用的賬號、手機號、收貨地址等交叉比對,關聯出大量異常退貨訂單,并發現其利用親友身份信息注冊大量賬號以規避平臺預警。經審計,最終確認本案涉及300余筆訂單,涉案金額200余萬元。
法院審理認為,胡某虛構事實,隱瞞真相,騙取他人財物,構成詐騙罪。胡某退貨退款訂單累計金額共227萬余元,給涉案電商平臺造成損失共計165萬余元。最終,胡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,剝奪政治權利二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一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