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oNews10月14日消息(丁凡)日前,巴西圣保羅州法院在一項由借款人、消費者和納稅人協會提起的訴訟中對蘋果公司作出裁決,裁定蘋果在該國銷售的新iPhone必須配備電池充電器,并開出1億雷亞爾(約合1900萬美元)罰單。蘋果公司表示將對該決定提出上訴。
此前,巴西政府上月曾命令蘋果停止在該國銷售未配備電池充電器的iPhone手機,聲稱該公司向消費者提供了不完整產品。巴西司法部當時對蘋果處以1227.5萬雷亞爾(約合238萬美元)罰款,并下令停止銷售iPhone 12與更新機型,以及任何沒有附帶充電設備的iPhone機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