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,浙江古茗科技有限公司被行政處罰,罰款金額為1161.324萬元。
違法事實為:不進行納稅申報,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,在賬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。
稅務局對該公司處以少繳的增值稅、企業所得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2322萬余元的50%罰款計1161萬余元,對該公司少繳的印花稅6360.30元處以50%罰款計3180.15元。
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,浙江古茗科技有限公司被行政處罰,罰款金額為1161.324萬元。
違法事實為:不進行納稅申報,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,在賬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。
稅務局對該公司處以少繳的增值稅、企業所得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2322萬余元的50%罰款計1161萬余元,對該公司少繳的印花稅6360.30元處以50%罰款計3180.15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