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7日,廣東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情況通報:10月5日,我局接到消費者投訴,反映我市某牛雜店存在未盡告知義務亂漲價的情況。經核查,該牛雜店經營場所內有公示商品銷售價目表,但未提前告知消費者國慶節期間價格上漲的情況,目前已責令其退回該消費者多付的價款50元,并處以罰款3500元的行政處罰。
天眼查App顯示,涉事的連州市串串香牛雜店成立于2015年5月,經營者為黃某某,經營范圍為餐飲服務,預包裝食品、散裝食品、服裝零售,為個體工商戶。經營風險信息顯示,該牛雜店于2023年7月、2025年7月兩次因未按規定報送年報,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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