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有市民通過人民網"領導留言板"反映,住宅樓電梯廣告音量過高干擾居民生活,建議強制實行靜音模式。對此,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回應稱,將研究"電梯廣告靜音"可行性,推動《電梯廣告投放管理規范》修訂落實。
根據現行規定,住宅電梯廣告早8點至晚8點音量不得高于40分貝,夜間不得超過30分貝。新規將壓實物業服務企業責任,要求其根據業主意見及時調整音量。同時,深圳將加強廣告投放企業與物業企業的監管,強化公安執法兜底作用,保障市民環境權益。
該局強調,將支持小區成立業委會,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督,從根源解決廣告擾民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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